福建公费师范生政策
复合型公费师范生入学前须与福建师范大学和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复合型公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入职,必须在高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复合型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学生由福建师范大学自行组织相关专业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考核合格学生可直接按程序申请相关学科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无需参加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和面试。
复合型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同时按规定享受师范生助学金,并按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培养模式:
复合型公费师范生参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实施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方案。通过本科、硕士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循序渐进、梯度提升、有机衔接的方式培养能胜任双学科教学的高素质复合型高中教师。
复合型公费师范生包括本科和教育硕士两个阶段,前4年学籍注册为本科生,培养过程实行分流制,本科专业修满3年后,经自愿报名并通过学校选拔考核的学生按推免方式录取为双学科复合型教育硕士,转段后注册为教育硕士研究生。
复合型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学生完成本科相关专业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将由福建师范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转段后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将由福建师范大学颁发硕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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