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幼升小政策
法律分析:呼和浩特市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1、招生对象市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招生办法(1)市四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各区《2020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登记入学情况,合理划定入学片区。公办学校在妥善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的基础上,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2)市四区《2020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与小学入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各区教育局另行公布。3、招生程序(1)报名市区小学入学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2)信息审核监护人须持在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上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3)蒙古语授课学生入学安排【法律依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市教育局每年按惯例向社会发布的重要文件,文件主要内容为当年全市幼升小小升初的招生政策及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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