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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人才引进政策2023年

发表时间:2024-07-09 23:15:07 来源:网友投稿

南昌人才引进2023年主要政策如下: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补助的,政府以购房优惠的方式给予购房补助,优惠标准为:

1.3类人才140万元以内;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80万元以内;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人员50万元以内;4.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40万元以内;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0万元以内;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人员20万元以内。实际购房优惠额在优惠标准限额内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南昌市2022年人才引进人才统一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办理事业编制,其中博士安排在市直事业单位,硕士安排在市直或县区事业单位。

具体岗位安排将根据引进人才面试考核、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情况公开进行。岗位安排。工作前3年(含试用期1年),统一安排到市、县区党政机关进行服务锻炼。服务锻炼前由市委组织部开展岗前培训。

服务锻炼期间,根据全市中心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派到重大重点项目、信访维稳、开放型经济、城市建管、乡村振兴等一线工作。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定岗定级,博士研究生可聘任管理七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任管理八级岗位。总结青年人才在昌工作每满一年后进行申报,即在昌工作满一年后申请上一年度补贴,以此类推,从引进之日起,连续三年内完成申报。法律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第一条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下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第二条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就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

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第三条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业。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除按前款条件和标准可申请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第四条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对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可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第五条支持“985”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对来昌创业就业的“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照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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