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政策服务 > 2015年山西太原迎泽区小升初入学政策(公办初中)

2015年山西太原迎泽区小升初入学政策(公办初中)

发表时间:2024-07-11 03:18:48 来源:网友投稿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为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晋教基〔2015〕6号)要求,依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公开、公平、公正做好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工作,保障小学毕业生按时接受初中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迎泽区2015年小学升初中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基教、督导、监察等有关负责人组成。

  组长:贾津生副区长

  副组长:侯森副区长、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张桂梅区教育局纪检书记

  岳家靖区教育局副局长

  武静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武静(兼)

  成员:王喜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王颖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白艳区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各中小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校要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要求,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小升初工作领导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小升初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等免试就近入学方式。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

  2.坚持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所对应的学区范围。

  3.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之中,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工作。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后的公办初中学位,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所在学区、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划片范围,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2.各学校认真做好学生学籍、户籍和住址审核工作,核实学生参加分配、电脑随机派位资格。

  3.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乡镇小学毕业生直升本乡镇初中学校就读。凡实行“单校划片”入学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4.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入学。

  5.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学生不得择校。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小学毕业生,视具体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学生不得择校。

  6.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或学籍不在本区内的学生进行择校,学生学籍和户籍登记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前。

  初一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严禁超计划、超班容量招生。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办法

  1.由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纳入全区小升初整体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入学,学生不得择校。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四证”(《居住证》、监护人《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证明》、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学生不得择校。

  (三)残疾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符合在普通初中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分配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四、具体操作

  (一)九年一贯直升。

  孟家井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孟家井初中。

  (二)单校划片入学

  服装城小学对口直升进山中学,金太阳小学对口直升成成中学;

  马庄小学、王家峰小学、港道小学、松庄小学对口直升郝庄中学。

  (三)多校

  划片入学

  1.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操作办法

  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36中、37中原划片学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原片区对口直升,其他中学学位及36中、37中空余学位,由各小学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小学和已被一、二外小语种提前录取的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志愿填报)。

  填报五中、师院附中和36中、37中(空余学位)志愿、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小学毕业生须“双籍”统一(学生在本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就读一年以上,学生户籍为本区)。填报其他学校志愿、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迎泽区户籍。

  (1)中学片:五中

  对应小学:青年路小学、双西小学、迎泽街小学、东岗小学、第三实验小学

  (2)中学片:师院附中

  对应小学:校尉营小学、小五台小学、建设路小学、太师一附小、起凤街小学

  (3)中学片:15中、30中、37中、45中

  对应小学:校尉营小学、新西小学、三晋小学、海边街小学、回民小学、桃园小学、双语实验小学

  (4)中学片:15中、30中、36中、37中、39中、45中

  对应小学:双西小学、青年路小学、滨河小学、桃南小学、大南关小学、太师二附小

  (5)中学片:成成中学、进山中学、36中

  对应小学:小五台小学、建设路小学、第一实验小学、朝阳街小学、太师一附小

  (6)中学片:36中、市实验、45中、52中

  对应小学:并东小学、流沙坡小学、狄村小学、双南小学、起凤街小学、双北小学、东岗小学、第二实验小学

  (7)中学片:成成中学、36中、39中、45中

  对应小学:迎泽街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并州路小学

  2.太原市外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操作办法

  对于户籍不在迎泽区但在迎泽区小学就读的太原市其他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由迎泽区教育局按照空余学位情况,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算机专家、部分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四)统筹入学

  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结合户籍、住址、学籍等统筹接收安排小学毕业生就读,学生不得择校。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区教育局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全区小升初入学的各环节工作。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工作领导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区教育局将成立“小升初议事仲裁机构”,对本区小升初工作中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真正落实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学区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八公开”制度,使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为“阳光工程”。

  3.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六严禁”工作纪律,即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提前录取学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于违反“六严禁”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4.严格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公办初中入学工作与学籍注册工作同步进行,并在初中新生入学工作完成后15日内结束。对学校擅自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5.严格畅通咨询渠道。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政策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使学生及监护人了解相关政策。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咨询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咨询举报。

  6.加强监督检查。在小升初工作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基教、监察、督导将组成督查组,对小升初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初中入学责任倒查和工作测评机制,及时反馈测评结果。

  7.强化执纪问责。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在小升初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8.深化专项治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送人情、钱学交易问题是省委明确的教育领域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学校领导干部要做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

  迎泽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