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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11 03:53:30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落户合肥并工作的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硕士,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大专、高职毕业生,补贴标准三年内每人每年2万,1.5万,0.6万(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落户选择合肥市区内四大区(包河、蜀山、瑶海、庐阳)任意派出所均可,所落户口为该派出所所在的集体户。

落户所需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无所谓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在学信网上能查到即可)

落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照片

补贴对象与条件

法律依据:合肥市政府下发的《合肥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合肥紧缺人才目录》

1.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的硕士:

(4)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2.补贴条件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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