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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士后人才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11 07:47:05 来源:网友投稿

杭州市将加大博士后引育力度。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支持博垢工作站建设,给予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100万元资助,省级博士后工作站50万元资助。今后每年招收博士后300名以上,在站期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两年16万元日常经费,给予博士后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补贴,国(境)外博后再增加5万元生活补贴。对出站留杭(来杭)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40万元补助。

一、 博士后人才政策(一)政策内容: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二)适用范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毕业生可以在我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和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先落户后就业。国(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的可享受同等学历待遇。

二、 博士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应届博士学历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生活补贴10万元毕业之前的博士:补贴标准5万元应届博士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按原标准(5万)申领补贴的博士,仍按原标准执行。

三、 博士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促进就业法》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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