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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21高中招生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11 11:50:32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一)公办学校的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各校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有任何突破。

(二)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全市设民办学校浮动计划1000人,在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实际情况,对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实行总量控制。

(三)各学校招收的学生中考分数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学生生源地最低投档控制线。

(四)各学校不得招收未参加今年中考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

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二十八条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备案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可按有关计划管理工作要求以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编制、调整、执行本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

第二十九条高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学校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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