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学区房政策是什么
南京市学区房政策是指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该政策的目标是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并按照“就近入学、指标到校、相对稳定”的原则,对南京市户籍的学龄人口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具体来说南京市学区房政策规定如下: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方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属下列情况的适龄儿童,虽没有学区户籍和房产证,但符合相关条件,也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2)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需要提醒的是,每套住房原则上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如果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就读,原施教区学校原则上应按照房主(即学生父母的其中一方)的户籍来确定。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人数较多,学校无法全部接收,则优先安排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入学。
另外南京市还规定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政策包括:
1.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实施义务教育,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优先保障。
3.随迁子女进入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居住证明(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一年以上),向流入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
4.流入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流动人口提供的相关材料,依据流动人口适龄子女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划定招生范围,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总之南京市学区房政策旨在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并对户籍和房产证做出了一定的要求。同时南京市也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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