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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户口跨区读小学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12 08:03:41 来源:网友投稿

广州市户口跨区读小学政策如下:

一、条件:适龄儿童户籍在广州市其他区并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的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的固定居所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教育办公室(或直属公办小学)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广州市房产所在地入学的,由房产所在地所属镇街教育办公室(或直属公办小学)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三、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房产证、由户籍部门开具的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有效证明。在广州居住房产的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九年义务教育范围之内。一般6至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教育是六三学制,上海及少数地区仍用五四学制。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即从小学升级到初级中学。2021年,全国共有小学15.43万所。小学招生1782.58万人,在校生1.08亿人。共有小学专任教师660.0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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