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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艺考改革新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12 09:16:02 来源:网友投稿

安徽省艺考改革新政策如下:

本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电影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等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高职(专科)一般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本科院校(专业)的本科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各招生院校自主划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安徽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依照安徽省划定分数线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五条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

第二十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

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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