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政策服务 > 中山市人才入户新政策是什么

中山市人才入户新政策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4-07-12 23:28:56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政策一:人才入户

条件:1、到我市报到的高校及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2、我市企业聘用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列4种人才:

a、具有教育部承认学历的人才。(大专及以上学历)

b、具有经市人社局核定的中级职称或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c、取得有效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

d、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员。

3、高新技术产业、“新三百”企业紧缺适用人才

政策二:稳定就业入户

条件:1、在中山有自有房产;

2、连续3年中山社保;

3、连续3年居住证;

注意:连续居住、连续参保时间:指在36个月或60个月内累计断开时间不得超出3个月(或93天)(不含本数)。超出的视为不连续。经社保部门同意社保补缴的,参保期限可计算在连续时间内。

政策三:投靠入户

条件:1、夫妻投靠

2、未成年子女投靠

3、父母投靠

政策五:纳税入户

条件:1、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超过5000万元,5个入户指标;

2、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1000万-5000万元,2个入户指标;

3、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0万-1000万元,2个入户指标;

4、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万-100万元;1个入户指标;

政策六:荣誉人员入户

条件:1、在我市荣获全国、广东省、中山市劳动模范以及荣誉市民;

2、“百佳异地务工人员”;

3、“优秀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国内户籍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