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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人才引进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13 02:37:03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支持企业从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将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参与双创活动审核权限下放到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甘肃省《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

一、招聘引进原则

按照我省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当前经济、科学、文化、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全面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我省现有科技人才作用的基础上,敞开省门,面向省外、境外招贤纳士,积极稳妥地招聘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聘引进对象

(一)省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重要科技成果持有人;获得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发明奖三等奖以上的个人和集体奖的一、二位人员。

(二)外籍客商、经纪人及专家、学者、教授;港、澳、台商、海外侨商及国外华人专家、研究生、留学生(含自费留学生)。

(三)在国外使领馆或商务团体、科研教学机构工作过的有真才实学的回国人员。

(四)在职或离退休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师;虽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确有真才实学的人员。

(五)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理工科毕业生。

(六)技术实用性人才、能工巧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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