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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双一流大学落户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13 03:58:13 来源:网友投稿

上海双一流大学落户政策如下:

1.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2.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

3.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

上海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生落户临港条件

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

4、全国“双一流”高校硕博直接落户,只要是“双一流”高校名单内的高校或者专业研究生毕业,就可以在上海直接落户,无需评分。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毕业的研究生,也等于“双一流”,也可以直接落户上海,无需评分。

5、北大清华、上海四所“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可直接落户,从2020年开始,上海四所“双一流”本土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直接落户。包括交大、复旦、华师大、同济四所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无需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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