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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异地转学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13 08:28:29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由外省、市转入,由于本市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没有该学生的电子档案,第一种方式按新生情况为其新建电子学籍(参见前述新生入学、建档和注册),学校为该生新建电子学籍。第二种方式以借读异动的方法录入电子学籍基本信息。以上两种方式均须需带户口本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由本市转至外省、市,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中提出转至外省、市申请,并在备注中注明转入省、市及学校,报上级审批部门审核。同时学校要及时转出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及电子档案(由学籍管理系统导入到U盘上即可),并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主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法律依据:《蒙自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所搬迁转入我县中小学就读的(含县内跨乡镇转学),按下列要求办理转学手续。1.转入学生家长凭家长工作调令及其转学证明、蒙自县户口册、房产证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同意后,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2.转出学生须由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后,将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交到教育局备案,未经批准的,须再转入就读时,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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