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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小学入学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13 12:21:40 来源:网友投稿

和平区小学入学政策如下: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十四五”期间教育布局调整,综合考虑和平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小学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

(二)巩固“双减”工作成效。

坚持把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课后服务质量、学生作业管理质量,发挥好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作为“双减”工作的治本之策。坚持“五育”并举。

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因材施教,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切实落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

(三)公办、民办同步招生。

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生。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对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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