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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初中新生入学政策-法律知识

发表时间:2024-07-13 18:29:03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初中:符合市中心城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报名及录取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于2021年8月10日至8月12日持房屋产权证、户口簿(居住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到学区所属学校(小学、初中)进行网上报名前的资格初审。驿城区、开发区及市直小学毕业生还需要持小学升初中资格证,外地小学毕业生需要持学籍信息表,到学区所属初中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前资格初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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