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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一中高中录取指标生政策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5 16:44:37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郓城县第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音乐班30人;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山东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山大附中实验学校面向全市(不含定陶区)自主招生100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级班、技工学校“3+2”高级技工班招生计划共为38085人,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2010人,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2689人,三二连读高职招生计划5781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一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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