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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小学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发表时间:2024-07-16 21:29:38 来源:网友投稿

上海市教委近日在《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指出,2015年本市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

  市教委相关部门提醒,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11日本市开展入学信息登记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据介绍,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有关规定,本市从2009年起,试行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2014年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在浦东等8个区县内全面试点、在黄浦等9个区县部分街镇试点。在此基础上2015年试点工作将扩大到上海17个区县所有街镇,全面推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具体办法如下:

  一是将进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11日本市开展入学信息登记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二是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30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并在孩子就读学校填写《回户籍地(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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