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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2年入学租赁合同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17 05:37:39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2022年入学的,租户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络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在社区网格中心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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