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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朝高压政策的全部内容。

发表时间:2024-07-18 05:20:07 来源:网友投稿

1、强分民族等级:元朝把全国人民,分为蒙古人、色目人(包括西域、中亚各族人和西夏人)、汉人(包括北方曾受辽金统治的汉人、契丹人、女真人)、南人(原来南宋境内的汉人及其他部族)四等。在政治上规定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吏,必须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汉人最多只能做到副职。在法律上蒙古人无故杀死汉人、南人,只是罚钱了事;汉人或南人杀死蒙古人,常会受到灭族的处分。

2、掠夺民间财富:蒙古人习惯了游牧生活,在灭金亡宋初年,曾大量夺取农民耕地,改做牧场;民间的马匹,都被没收充作军用。统一中国后对民众徵收的苛捐杂税更层出不穷。农具、盐、茶、酒、醋等日常用品,全部收归国营。

3、压抑士人地位:蒙古人自身文化水平较低,鉴于汉族传统士人地位高、影响大,难以管理,便加以打击。据部分载籍所云,当时社会的职业有官、吏、僧、道、医、工、猎、倡、儒、丐十等,儒生的地位仅在乞丐之上。在他们眼中一向在中国传统社会最受尊敬的儒家知识分子沦落到连娼妓都不如的地步。

4、元朝实行军事管制:元朝为了加强对汉人的防范,在全国各地置兵驻防。又立里甲制以二十家为一甲,蒙古人为当然“甲主”,负责监视全甲居民。禁止汉人、南人打造和私藏武器,不得打猎、聚众、学习武艺,甚至不准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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