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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山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8 06:50:07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以区为主,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区人民政府应按照“两为主、两纳入”原则,根据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增强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能力,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法律依据: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以区为主,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区人民政府应按照“两为主、两纳入”原则,根据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增强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能力,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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