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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4-07-20 06:32:11 来源:网友投稿

宿州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如下:

6月12日下午,记者在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宿州市主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招生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形式等相比往年都有着一定的变化。

招生政策变化

2023年,宿州市主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新增“埇桥区籍购房入学政策”。2022年5月16日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宿建指办〔2022〕5号)文件精神,实行购房入学政策。

实施细则规定:从2022年5月16日(含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含5月15日),在宿州主城区新购房屋(包括期房)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

在宿州主城区新购置二手房,同一房产从2020年1月开始算起,原则上在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多胞胎、二胎除外)。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之日为准,符合条件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所居住的学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变化

原政策规定:根据宿州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体基〔2016〕19号)文件精神。

进城务工人员(区外户籍)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住址证明等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其随迁子女可在城区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如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埇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调整为:宿州主城区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区外户籍)凭户口簿、居住证、基本养老保险、住址证明等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其随迁子女可在城区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如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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