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政策服务 > 武汉市残疾人补贴政策

武汉市残疾人补贴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21 01:42:58 来源:网友投稿

三级残疾证有补贴,补贴政策如下:

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一、残疾人补贴申请条件1.凡具有本市户籍;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享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残疾人。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残疾人补贴(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不再享受低保待遇;(二)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补贴要求的残疾标准;(三)新享受集中托养、集中供养的政策待遇;(四)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市的;(五)出现其他停发补贴金情况。三、残疾人补贴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上述材料;

2、 审核: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后,公示5天,无异议的,连同材料一起上报至市县残联审核;

3、 核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办理补贴发放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审核部门并告知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各种渠道给予补助和救济,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能力的、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规定供养、救济。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