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继承有什么政策规定
1、申请人的资格在审核阶段时,申请人家庭成员有人死亡,那么将对其余申请家庭成员的资格重新审核。若是在审核已经完成的时候的,则无须重新审核,申请的其余家庭成员仍是保留有住房保障的资格。
2、在保障房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若有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租赁的合同则是继续是有效的,若死亡者的是主申请人的,那么需重新更改主申请人的,并且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3、若是在合同期满的时候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住房保障的机构将会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仍然是符合准入的标准。
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而且继承的时候是不需要房产证满5年的。
5、若对于在完成了房屋产权的登记之后,房屋权利人的死亡问题在办法中有提及,即是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也是可以继承该房屋的。
6、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申请的家庭成员向非申请的家庭成员支付现金,非申请的家庭成员放弃房屋的继承权来办理房屋权属的登记,这样也可以回避该经适房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限制。
继承经济适用房需要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
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
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
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
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其中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同籍户口本(复印件并交验原件);除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经济适用房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属于公民财产的一部分,可以按照现有法律办理继承手续。一般来说只要经济适用房申请成功,按照手续办理房产证件,将来子女就可以继承经济适用房的产权。经济适应房继承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
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
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8、房屋测绘成果书;
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1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其中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同籍户口本复印件并交验原件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的政策有哪些
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之后,刚好是想把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以继承的方式来给自己的子女的话,那么这样是可行的吗?关于这种疑问先要考虑的就是经济适用房的限制的问题了。
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之后,刚好是想把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以继承的方式来给自己的子女的话,那么这样是可行的吗?关于这种疑问先要考虑的就是经济适用房的限制的问题了。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讲讲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以及继承的有关政策。
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而是不受5年的上市年限的限制,但是在继承之后仍是保持着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的。那么如果再次上市的话仍是需要符合首次取得 房产证 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经济使用住房也可以 赠与 ,但是必须在房屋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之后才可赠与。
经济适用房继承 的政策有哪些?
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 房屋产权 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而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有关政策有如下几点:
1.申请人的资格在审核阶段时,申请人家庭成员有人死亡,那么将对其余申请家庭成员的资格重新审核。若是在审核已经完成的时候的,则无须重新审核,申请的其余家庭成员仍是保留有 住房保障 的资格。
2.在 保障房 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若有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租赁的合同则是继续是有效的,若死亡者的是主申请人的,那么需重新更改主申请人的,并且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3.若是在合同期满的时候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住房保障的机构将会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仍然是符合准入的标准。
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而且继承的时候是不需要房产证满5年的。
5.若对于在完成了房屋产权的登记之后,房屋权利人的死亡问题在办法中有提及,即是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也是可以继承该房屋的。
6.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申请的家庭成员向非申请的家庭成员支付现金,非申请的家庭成员放弃房屋的继承权来办理房屋权属的登记,这样也可以回避该经适房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限制。
关于经济适用房是否能作为遗产来继承还有经济适用房继承的限制我们就介绍到这里了,而对于还有其他情况的继承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来解决的。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可以继承。经济适用房继承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经济适用房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符合第一次取得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条件。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后,经济适用房所有权登记前,买受人死亡的,原有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解除,由其余共同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重新签订买受人,签订合同。若经济适用房共同申请人不具备购房能力,则解除住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单位返还购房款项。对于完成经济适用房产权登记后,经济适用房权利人死亡,即使不属于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成员的也可以继承。总而言之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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