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高考新政策盘点
距高考已不足80天,高三学子们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2019年,广东高考变动“频频”,如首年使用全国卷、二本院校不再分批录取等。为了帮助广大家长和考生能更清晰地解读、了解新政策的变化,记者特将2019年与广东高考有关的资讯作精简梳理。
首年恢复使用“全国卷”
2019年,广东恢复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广东省考试院院长杨开乔表示,从近年的情况来看,全国卷难度比分省命题试卷略高,在试卷结构、个别题目分值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尽管在首次全国卷适应性考试中,不少考生都认为“很简单”。但广东省考试院有关负责人称,在测试之前曾跟中学明确,省模只是作为中学适应全国卷试卷结构和答卷形式的一次考试,至于试题的难度跟高考没有太大的关联性。专家再次强调,由于高校招生计划按省划分,分数线是根据考生群体的分数分布和各层次高校的招生计划数来划定的,考试难度的变化不改变招生数量和比例。
录取批次2A、2B合并
从2019年起,广东高考招生录取将合并二本的A线和B线。第二批本科批次的普通类(含文理科)仍实行平行志愿。在平行志愿去年增加志愿数的基础上,再适度增加院校志愿数。其中第一组院校志愿数设置为7个,第二组院校志愿数设置为4个。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认为,合并了一些批次之后,学生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合并之后,大家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来说都是非常好的事情,大家都是共同竞争了。民办学校也可以招到高分的学生。”
全省51所高校新增专业180个
日前,教育部公布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其中,广东共有51所高校将新增180个专业,比去年的70个新专业数量“翻了一番”。在新增审批专业名单中,涉及文学、理学、工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包括广州医科大学在内的11所广东高校共有15个专业获批。
异地高考首年惠及9千考生
从2019年起,广东省将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罗伟其透露2019年总有9000多人符合异地高考条件。他表示在以后的几年里这个数都会成倍地增加,明年异地高考考生可能达到2万人。面对异地高考人数的增长,杨开乔称不会影响广东本地户籍考生的录取率。原因一是广东2019年考生规模略少于2019年;二是包括一本院校录取率在内,广东总体招生规模、招生录取率都得到逐步提高;三是2019年广东会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增加广东招生计划,争取国家部委属院校增加广东招生名额。
2019年广东高考加分项目及总分值公布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 高考 加分和优先录取工作。
1 .烈士子女 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的基础上 增加20分投档 ,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 增加5分投档 。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报考其他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 增加5分投档 ,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4.下列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军人的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高等学校可优先录取。
7.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个人一等功(含)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经学校考核合格,由高等学校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省招生办公室投档时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叠加)。
符合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经省招生办公室公示后无异议方能予以认可。考生申报高考加分资格的截止日期为 5月25日 (有特殊规定的加分项目除外)。凡申报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考生的资格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加分类别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获得相关加分资格
广东高考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高考政策的主要内容为:(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夏季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2、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3、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18、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的选择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选修内容。
4、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如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
5、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安排在每年1月开考1次;参加统一高考考生,可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非英语语种的外语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可使用高考时对应语种的科目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合格性考试科目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6、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分数)呈现,等级(分数)作为春季高考招生录取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物理、历史科目以卷面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法律依据:
《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 考试类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以下称春季高考)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夏季统一考试(以下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2. 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3.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18、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的选择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选修内容。
4. 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如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
5. 考试安排。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安排在每年1月开考1次;参加统一高考考生,可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非英语语种的外语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可使用高考时对应语种的科目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合格性考试科目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6. 成绩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分数)呈现,等级(分数)作为春季高考招生录取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物理、历史科目以卷面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二)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 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是学生毕业和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
2. 评价程序。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师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对整理遴选出的资料在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确认无异议的,统一导入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3. 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校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高校要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改革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夏季高考实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1. 考试科目。自2021年起,普通本科高校招生考试由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科设置;计入考生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和招生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及自身兴趣特长,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组成。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2. 考试内容。夏季高考的考试内容依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考试安排。夏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在每年6月按照统一高考时间进行。外语科目选考英语语种的,考试分听说考试和笔试两次进行,听说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开学后进行,考1次;笔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进行,考1次。外语科目选考其他语种的,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进行。
4. 考试科目分值和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夏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值各为150分,按考生卷面分直接计入总成绩,其中外语科目中,英语科目笔试分值为130分,英语听说考试分值为20分(条件成熟时,适当增加英语听说考试成绩的比重),其他语种的,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物理、历史以卷面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计分方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5. 招生录取方式。夏季高考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物理、历史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在广东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再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普通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总成绩及相应的术科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于2021年公布。
(四)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校相对分开,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通过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建立健全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
1. 实行高职院校春季高考。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逐步增加合格性考试科目要求,职业技能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报考高职院校除体育、艺术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高职院校自主命题测试或实行网上联合测试方式,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报考高职院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直接采用高三第一学期的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成绩。
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基础重点考查中职学校学生公共基础知识,安排在每年1月进行;职业技能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可由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体现,也可由学校组织测试,作为录取的资格或依据。完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考试考核办法,其中“3”为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逐步增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测试种类。逐步建立健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条件成熟后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力度。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主要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2. 积极开展中高职贯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逐步采用“文化素质+职业素养”的办法。“文化素质”逐步采用由地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素养”由高职院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要求进行测试,其成绩作为录取的资格或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 健全高职院校在夏季高考中的招生录取方式。在广东夏季高考招生的高职院校要根据办学特色及不同专业(类)人才选拔需要,参照本科高校选考科目要求指引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019异地高考政策:外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高考要满足的条件,最基本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才可以在广东省参
拟 2019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 2019 年 8 月 31 日。
每年都有不少考生 “ 卡 ” 在了居住证的问题上,今年政策如何规定呢?办理居住证上,拟 20179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 2016 年 9 月 1 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 2019年 8 月 31 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
在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上,拟 20179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在关于 3 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方面,《通知》明确,拟 20179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省内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 3 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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