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优师专项师范生计划政策解读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简称优师专项),旨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为全国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以下统称定向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优师专项分为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国家优师专项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进行培养,地方优师专项由西藏大学、西*族大学进行培养。优师专项招生计划面向全区高中阶段毕业生择优录取,毕业后安排至西藏县以下中小学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一、报考要求
报考考生须具有参加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热爱中国*,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宗教消极影响,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献身西藏基层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国家或自治区优师专项师范生。
二、有关政策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9〕64号)文件执行,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不享受此政策,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确定并拨付至培养院校。
优师专项师范生应按时完成培养高校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时可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免考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招生录取
(一)审核录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优师专项师范生招生办法和录取规则,按照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择优录取。报考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报名参加西藏高考,在本科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签订协议。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院校和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部门共同签订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对拒签协议书的录取学生,由培养院校取消其专项录取资格。
培养高校将优师专项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以及经教育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培养高校签订的协议书一式五份寄送录取考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协议书确认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高校将优师专项师范生须同时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到培养院校报到。
四、其他说明
(一)户籍迁移。国家优师计划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二)政策解释。优师专项相关政策正在制定完善当中,相关政策解释以后续出台文件为准。
优师专项计划和公费师范生的区别
优师专项计划和公费师范生的区别如下:
1、就业地域不同。
公费师范生就业地点是生源省份就业,而优师计划则是生源省份定向县县域中小学任教。优师计划生毕业后到贫困县中小学任教,国家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生源地所在的省份任教。两者虽然有相似之处,但是就业单位却完全不同,后者可选择的就业区域更广。
2、教师资格证书。
优师计划生是免除教师资格证的认证的,也就是说毕业生一旦毕业将自动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而公费师范生则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一律按违约处理。
3、实施区域不同。
优师计划的实施区域,是面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非是面向全国的,分别是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
而公费师范生的范围,则会更大一点,面向全国招生,它不仅仅包括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区域,还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等这样的一些发达省市。
优师计划是什么意思?
优师专项计划全称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是每年在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万名左右的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
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以下统称定向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优师计划”分为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国家优师计划由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培养任务,地方优师计划由省属高校承担培养任务,不一定全为师范院校,各省有差异。
优师计划和公费师范生的区别
“优师计划”与公费师范生的主要区别在于,“优师计划”的学生毕业后,必须回到定向脱贫县就业,公费师范生并没有定向地区就业要求。
“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为800元/人·年(按6人间计),生活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每月400元,按10个月计发)。
优师计划报考条件及要求
其他信息:
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教、适教,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3、接受《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4、国家优师计划需要到达本省一本线,新高考改革省份需要达到对应特殊类型招生分数线,地方优师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大致就是省属院校是一本招生的需要达到一本线,二本招生的达到二本线,新高考改革按照各省实际要求。
5、国家优师计划全省招生,地方优师计划通常也是全省招生,但是部分省份有要求为定向县所在市的生源,具体以本省要求为准。 志愿填报 优师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批次录取,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鼓励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签订培养协议 1、国家优师专项。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省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将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回本省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2、地方优师专项。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县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各方须按协议约定内容,履行各自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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