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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经济补助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29 18:11:28 来源:网友投稿

1.

北安市庭院经济奖补政策种植绿色蔬菜、特色经济作物面积占庭院面积80%以上,每户一次性奖300元。种植中草药、果树、经济苗木,种植面积占庭院面积60%以上,每户一次性奖500元。

2.

养猪当年出栏2头以上,每头奖补200元。养羊当年出栏5只以上,每只奖补200元。养牛(马)每新增1头奖补500元。当年新养殖鸡、鸭、鹅合计在20只以上,以实际存栏为准,且当年销售存栏量的50%以上,每只奖补10元。注:每户种养殖合计奖补上限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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