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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会计退休返聘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30 03:22:29 来源:网友投稿

如果会计人员退休返聘后仍从事原来的会计岗位工作,且工作没有中断,不需要办理交接手续。如果原工作已经由其他人员接管,该退休人员返聘后接管其他会计岗位的工作,或者退休时已经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给他人,现在又重新接管过来,则需要办理交接手续。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关于会计工作交接的规定: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2)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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