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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博士在京落户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01 00:17:58 来源:网友投稿

海归若想在北京落户,在境外连续学习时间需要满1年,并在毕业回国的两年内提交落户材料。

第一:学历要求 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香港和澳门毕业的学生也可以享受次待遇;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第二:时间要求 首先是在境外的学习时间需要待满365天(满365天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目前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以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然后是毕业回国2年内提交落户材料。第三: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第四;公司要求 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注册地在北京市工商局总局;注册地在各区工商局的企业,必须是北京市科委认定的高新企业公司有集体户口。

1、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2、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留学人员应具备的申请条件 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3.专办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已取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内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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