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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费师范生违约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01 10:09:41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规定,公费师范生违约政策如下:

1.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应到指定县(市、区)任教满6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免除违约金:

- 在指定县(市、区)以外公立学校任教满6年;

- 取得中小学校长、教育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教师等职称;

2. 如公费师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到指定县(市、区)任教或未满足免除违约金条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缴纳违约金:

- 未到指定县(市、区)任教的,应当缴纳全部公费教育资助的金额及利息;

- 在指定县(市、区)未满6年的,应当按照未满6年的比例缴纳公费教育资助的金额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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