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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社保补缴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01 13:40:18 来源:网友投稿

是实行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分担,企业负责下岗职工的基本养老、失业和医疗三项社会保险的分担缴纳,政府承担补贴和过渡性安置费的发放。

在中企业应按规定为下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补缴年限为下岗职工的工龄年限,不超过15年。政府根据下岗职工的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补贴和过渡性安置费用,以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另外下岗职工若选择在退休年龄之前提前领取养老金,则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用。补缴期限从下岗到退休中断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需要注意的是,下岗职工的社保补缴政策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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