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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研究生落户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02 15:55:22 来源:网友投稿

徐州学历落户办理条件:

1.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被我市单位合法聘用、录用,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并纳入我市劳动保险,在我市拥有固定住所或稳定收入的,允许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

3.经批准已领取大学生创业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允许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

4.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包括研究生,下同),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跨年度的,迁出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户口迁出手续.

6.被宗教院校录取的新生,一般不予办理户口迁移.

7.大中专院校申报新生迁入登记时,应当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

8.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学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国家或者本省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阅读:徐州市各区派出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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