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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的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12 12:27:15 来源:网友投稿

“三支一扶”方面。一是取消报考人员年龄、“未就业”身份、在岗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二是在中央补助“三支一扶”人员3万元/年/人基础上,再补助2.4万元/年/人,州县财政兑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补齐比照当地“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落实工作生活补贴预拨制度,保障按月及时兑现“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三是对艰苦边远地区、革命老区、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医岗位单独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开考比例限制,健全调剂递补机制,设置一部分岗位定向招募本地户籍(生源)或本地主体民族毕业生,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革命老区招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基层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艰苦边远地区、革命老区、支医岗位单独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四是对能力、表现、业绩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1年的人员中,择优选拔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合格的,两年内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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