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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落户苏州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16 19:57:53 来源:网友投稿

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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