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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考体育加分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17 18:50:32 来源:网友投稿

考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比赛,且已按青岛市《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赛前进行注册。

1.在国家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

2.在国家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

3.在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

4.在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加4分。

5.凡属上述加分的学生,只能享受一种最高加分待遇。奖励加分计入目标效果测试成绩,满分仍为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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