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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18 10:44:46 来源:网友投稿

云南师范大学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如下:少数民族考生分为应届考生和往届考生两类,要求各不一样。

(一)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本人是少数民族,网报时选择了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2、复试时提供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干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详见招生简章附件3)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二)少数民族往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本人是少数民族,网报时选择了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2、报名时户口和就业单位均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详见简章附件)中列的区域(就业单位和户口可以不在同一区域)。

3、复试时提供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干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一研究生就协议书》。

4、复试时提供本人户口演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本人户口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

5、就业单位须在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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