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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税收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18 14:11:12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企业研发活动一般分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以及以上方式的组合,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向同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定期通报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通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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