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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考录取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18 19:40:45 来源:网友投稿

天津市中考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分为两轮录取。

第一轮录取: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当某个学校的计划数达到或超过该学校的招生计划时,该学校不再录取后续考生。考生在第一轮录取中被录取的志愿学校即为他们最终被录取的学校。第二轮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二轮录取。在第二轮录取中,按照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直到所有学校的招生计划填满为止。在第二轮录取中,考生可以更换志愿,但是只能选择之前没有被录取的学校。需要注意的是,在平行志愿录取过程中,如果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已经被录取,那么即使考生的分数达到录取分数线,也不会再被该学校录取。所以考生填报志愿时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分数,合理安排志愿顺序。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的目的在于给予考生更多的选择权,增加录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通过这种方式,考生可以在众多学校中进行选择,并最终被录取到自己心仪的学校。总结起来天津市中考采用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分为两轮录取。在第一轮录取中,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在第二轮录取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调剂志愿,直到所有学校的招生计划填满。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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