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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第一胎生育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21 16:07:46 来源:网友投稿

生第一胎补助政策津贴、医疗补助、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一次性补贴。

津贴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是在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二十五,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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