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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等功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23 11:25:39 来源:网友投稿

对荣立三等功的士兵实行退伍后优先安置工作,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优先录取的政策。

对荣立三等功的个人,奖励300元政策。对获得奖励的集体,可视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经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予以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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