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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村干部10年以上补贴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23 18:40:09 来源:网友投稿

湖北省对村干部实行了10年以上连续工作补贴政策,主要内容如下:1. 补贴对象:在农村基层组织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村干部,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长)、村委会主任。

2. 补贴标准: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村长)为每人每年4万元;村委会主任为每人每年3.5万元。

3. 连续工作年限计算:以村干部任现职时间截止当年12月31日计算,须连续在村干部岗位上工作10年以上,工作年限累计计算。离职后再任,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4. 补贴资金来源:由省财政对县级财政予以转移支付,县级财政负责拨付至各乡镇(街道)财政,再由乡镇(街道)财政拨付给村级组织发放补贴。

5. 发放时间:每年7-8月,按村干部在职情况发放当年度补贴。

6. 管理责任:市县两级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补贴政策的宣传解读和指导;各市县人社部门负责对申领补贴人员的工作年限进行审核确认,并报市人社厅审批;乡镇(街道)人社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初审材料后报县人社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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