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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一户一宅政策细则

发表时间:2024-08-24 02:15:03 来源:网友投稿

浙江取消一户一宅政策1、农户未经审批建新房且旧房未拆除的。

2、依法继承房屋后未经批准新建、拆建、改建的。

3、农户建新房应拆旧未拆旧房的,符合保留的情形除外。

4、虽有权证来源,但已经法定程序撤销权证的。

5、危旧土坯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过往行人安全的。

三、2021年一户一宅的标准是什么?1、“一户”人口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地区家庭以户为单位,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最经典的,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首先必须是本村户口,同时必须是可以享受村集体资产分配的成员。一户家庭具体人口数量以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为准。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农村地区都将3-4人分为小户,4-5人分为中户,6口人或者以上分为大户。

2、“一宅”面积标准宅基地与户口本上的人数存在必然联系,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为依据,50平方米或者150平方米都可算做“一宅”。小户:宅基地申请、适用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中户:一宅基地申请、适用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大户:宅基地申请、适用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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