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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养老政策

发表时间:2024-08-24 08:33:01 来源:网友投稿

①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②工作年限20-29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④工作年限1-9年的,工作年限1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补助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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