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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积分入学政策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2024-09-01 13:31:32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从2020年起,宝安录取规则取消“类别优先”,而是“按积分高低排序”,其中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组成。

法律依据:

《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三、积分办法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一)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8个基础分值:

1.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105分。

2.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3.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4.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100分。

5.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6.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7.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5分。

8.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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