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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体户口孩子上学政策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2024-09-13 11:43:40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入学执行就近入学原则。各区县教委还将根据本区生源状况、校址布局安排等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具体入学政策请直接向区县教委咨询。高考时孩子也与北京孩子享受同等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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