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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发表时间:2024-10-17 13:37:25 来源:网友投稿

青岛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如下:参保人员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75%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异地就医时需持医保卡、身份证等证件,先自付起付线,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跨省异地就医,还需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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