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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发表时间:2024-10-26 01:02:39 来源:网友投稿

郑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1. 起付标准为1800元,年度内累计计算。2. 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报销75%,退休人员报销85%。3. 报销最高限额为在职职工3万元,退休人员5万元。4. 符合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纳入报销范围。5. 未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降低5%。6. 起付标准以下及超过最高限额的费用个人承担。7. 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可在住院统筹基金中按规定报销。8. 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按相关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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