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外出国留学归国人员职业发展的中央政策分析
200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这个计划简称为千人计划。其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5到10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千人计划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是由负责海外人才引进的工作小组负责。这个小组是由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外专局、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国工程院、侨办、财政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外交部、中央统战部、中国科学院、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社会保障部和人力资源会同教育部、中央组织部、等单位组成。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是由中央组织部专门设立的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千人计划。
千人计划引进的海外出国留学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国家急需和紧缺创新创业人才。(二)这些创业人才能够熟悉国际规则和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国外自主创业的经验,或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三)在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四)在国内著名高校、研究院担任教授级别的学者专家。
国家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待遇的措施来解决这些海外出国留学创新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例如:可以购买自用的商品房一套不受居住年限条件的限制;这些海外人才的子女、配偶可以参加各类的社会保险,包括工商保险、基本医疗、基本养老等;给予100万现金补助;有中国国籍的可以选择国内任一城市落户而不受原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外籍引进人才的外籍未成年子女和外籍配偶,可办理2到5年有效期的多次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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