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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示通过了却不予录用怎么办

发表时间:2024-08-14 15:56:00 来源:网友投稿

可以到你所报考的单位进行咨询。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2.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期国家并未进行规定。只是在《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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