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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电奖学金评选细则

发表时间:2024-07-26 03:30:53 来源:网友投稿

杭电奖学金评选细则内容如下:

申请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的学生必须符合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浙学助【2010】15号要求,不占学院名额,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校内专家评选,推荐建议名单,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若评审小组接到异议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核,同时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省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最终确定名单。

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量化标准: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年级排名前10%;在校期间每学期均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且有一等奖学金次数占其所获奖学金总数的65%以上;国家奖学评定的上一学期须获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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